昨日(
據投資者稱,建行海明支行的客戶經理張娜在推銷產品時,告知上述投資者該款產品為固定收益產品,“可以保底”,而且未給他們風險告知書。
但建行海明支行相關負責人回復記者稱,“我們都簽了風險告知書了,你要看自己到柜臺來查”。
東北證券3號可顯示的最近凈值為每股0.679元 (
在與建行海明支行多次交涉無果后,昨日,上述7名投資者委托律師,向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遞交了投訴書。
客戶:未見到風險告知書
“我當時是為了去建設銀行將兒子的買房款存到銀行去的。”
7個月后的2011年10月,寧女士被告知已經虧損了12萬元,此時她才知道,自己當時購買的理財產品屬于集合理財計劃,并非大額銀行存款。
公開信息顯示,東北證券3號
昨日,東北證券3號可顯示的最近凈值為每股0.679元 (
“當時客戶經理(張娜)告訴我這款產品可以保本保息,抵抗通脹,而且利率在6%以上。我之前在這個支行存款時就認識張娜了,所以根本沒有多想。”
“當時的海明支行行長王玲(音)就站在張娜身后,她們都告訴我那個產品保本保息,隨時可以提取,還強調那個理財產品就是銀行自己的?!?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寧">寧女士稱,在購買該產品后,她僅拿到一個回執(zhí)單,并未要求填寫風險告知單等單據。
銀行當事人:都簽了風險告知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沒有填寫風險告知單就購買了東北證券3號的投資者除
記者撥通了該事件中銀行方面當事人張娜的電話。但她告訴記者,“我們都簽了風險告知書了,你們要看自己到柜臺來查,我查賬呢沒空”,然后掛斷了電話。隨后記者再度聯系張娜時,同事表示她已經下班。
“我們肯定都有讓認購東北證券3號的投資者簽訂風險告知書,肯定都是按照法律規(guī)定來辦理的?!苯ㄐ泻C髦行虚L孫睿表示,自己不具有回答記者提問的資格,希望記者聯系吉林省白城市分行的主任辦公室進行采訪,但他隨后又稱分行辦公室主任有其他要事,只有第二天早晨才能幫助記者聯系。
記者將
隨后記者致電建行投資者熱線,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對于這類高風險理財產品,我們肯定是要充分揭示風險的,一定會向投資者出示風險告知書,3年前就有這個規(guī)定了?!?/SPAN>
律師:銀行或受雙重處罰
從管理權限上看,東北證券3號同時在銀監(jiān)會和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管之下。作為上述多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建行海明支行的行為,已經涉嫌違規(guī),應受到上述兩個部門的處罰。
證監(jiān)會《資產管理細則》第18條規(guī)定:證券公司、代理推廣機構應當按照經核準的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和推廣代理協議的約定推廣集合計劃,指定專人向客戶如實披露證券公司的業(yè)務資格,全面、準確地介紹集合計劃的產品特點、投資方向、風險收益特征,講解有關業(yè)務規(guī)則、計劃說明書和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內容以及客戶投資集合計劃的操作方法,并充分揭示投資風險。
同時,《資產管理細則》第22條規(guī)定:自然人不得用籌集的他人資金參與集合計劃。
“
銀監(jiān)會《銀行理財風險指引》相關條款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在向客戶提供財務規(guī)劃、投資顧問、推介投資產品服務時,應首先調查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的,以及對相關風險的認知和承受能力,評估客戶是否適合購買所推介的產品,并將有關評估意見告知客戶,雙方簽字等。
張遠忠認為,建行海明支行代銷東北證券3號,屬于向客戶提供銀行理財顧問服務,在
“目前越來越多的高風險理財產品,通過銀行網點面對最普通的非專業(yè)投資者銷售,由于客戶對銀行本身比較信賴,會輕易相信銀行工作人員?!睆堖h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