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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類: 行業(yè)新聞
作者: yc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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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16:00:35

新“國五條”近日出臺,其中關鍵內容在于對二手房過戶征收20%的個稅,這對房地產市場運行和房價將產生怎樣的影響?筆者從時間、區(qū)位和新房/存量房三個角度,對價格總量和結構的變化進行簡要分析。

  對新房價格的影響:微升。

  這里所指的新房價格,是指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重點城市商品住宅成交價格。個稅新政對此影響不大。這是由統(tǒng)計局房價統(tǒng)計方法所決定的,統(tǒng)計局的商品住宅成交價格中,既不覆蓋二手房價格的變動,也不體現(xiàn)統(tǒng)計期內新房位置、品質的變動。但二手房交易更顯困難,對新房的短期銷售是有利的。

  對存量房網簽價的影響:幾無影響。

  存量房交易中,涉及的價格有:掛牌價,即賣方所出的要價;個稅會導致掛牌價的顯著上升,但個稅負擔能否通過提高掛牌價進而提高實際成交價,并轉嫁給買方,是不確定的。實際成交價:短期看,個稅政策將導致二手房交易量縮價穩(wěn),但中期看,影響會趨于消失。網簽價:住建部門可接受過戶的最低網簽申報價格,這個價格是納稅和申請貸款的基準價。此價往往明顯低于掛牌價和實際成交價,網簽價在個稅新政后將維持穩(wěn)定。

  對新房實際總體價格的影響:短漲長平。

  從短期看,新政使得二手房的交易環(huán)節(jié)稅費大幅上升。目前二手房交易需交納營業(yè)稅、契稅、中介費和老個稅,總的稅費負擔約在實際成交價的8%~10%;如果二手房的溢價率是3倍(存量房網簽價/存量房原值),那么新政后的稅費負擔將上升至實際成交價格的20%~25%。而新房的購置稅費低廉的優(yōu)勢,將使得對二手房的需求短期內被分流到新房市場上去。

  但從中長期看(1年以上),針對新房的投資性需求將進一步萎縮,原因既在于可替代房價的較高收益、較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不斷出現(xiàn),也在于投資性購置新房的信貸杠桿已消失,更在于過高的存量房交易稅費將使得未來對新房的投資難以實現(xiàn)高收益。筆者的一個直觀估計是,即使未來3年新房漲價25%,目前購置新房且3年后出售也幾乎不存在明顯投資收益。

  對新房實際價格的結構性影響:觀察二手房新政對新房價格結構性影響的關鍵指標,在于新房/存量房區(qū)域市場占比比率。

  目前在一線城市例如北上廣,二手房的交易占比遠遠超過了新房,京滬二手房交易占比已超過2/3,新房多在遠郊且銷售不暢,決定性因素在于遠郊住宅的就業(yè)、交通、教育、醫(yī)療和娛樂設施如何。房價較高的省會城市中二手房交易占比約在20%~25%,就全國而言,新房交易仍然占據(jù)絕對主導地位,二手房交易占比低至15%以下。以此指標為依據(jù),二手房交易占比越高的區(qū)域市場,因新政壓力新房漲價將越嚴重;反之則作用明顯弱化,三四線城市供求失衡嚴重,新房價格將依然難有起色。

  對二手房實際成交價的總體影響:短期量縮,價格走勢不明朗,中期價格向上。

  可以回顧的一個歷史場景是,2005年6月開始,開征二手房交易的營業(yè)稅,此后大約在2008年上半年,進一步將免征營業(yè)稅的持有年限從2年上升到5年。營業(yè)稅的調整,短期內導致二手房交易量萎縮,但不足兩個季度政策效果就衰退至消失。

  從目前全國二手房的溢價率和網簽價格來看,2003年一季度到2009年一季度,全國新房均價翻番,此后至今,新房價格接近再翻番,考慮到目前出售的二手房其中有房改房、有商品房,購入年限也不一致,我們認為房改房的實際溢價率(成交價/原值)在5~10倍,商品房的實際溢價率在3~4倍,但網簽價遠低于實際成交價,因此以網簽溢價率來看,可能和實際溢價率存在差異,對房改房和商品房調整為5倍和3倍較為可信,則個稅負擔相當于房改房和商品房網簽價的16%和13%,力度遠高于5.6%的營業(yè)稅。

  短期而言,二手房掛牌價的大漲是必然的,但目前一線城市的二手房買主已接近可承受財務杠桿的極限,我們不認為個稅負擔能夠順利地全部轉嫁到買方。實際結果可能是掛牌價大漲,實際成交價小漲,網簽價不動,個稅負擔主要由賣方承擔,其次才是買方。

  從中長期看,城市核心區(qū)住宅供應乏力,人口加速聚集,都將導致二手房市場逐漸重回上升軌道,我們認為這個時間大致在4~6個季度。

  對二手房價格的結構性影響:一線城市次新房續(xù)漲。

  觀察二手房受新政沖擊的結構性影響,有兩個關鍵指標,一是二手房交易占比,二是二手房交易溢價率,二手房交易占比越高的區(qū)域,二手房漲價壓力越大。溢價率高的房屋,通常屬于老舊或者房改房,此類房屋取得成本極其低下,且在二手房供應中占主體,此類二手房的個稅負擔難以有效轉嫁,價格漲幅將趨緩甚至微降。溢價率較低的次新房,其漲價壓力也大。

  地方實施細則的出臺:有難度,有爭議。

  目前個稅新政在實施中有不少困難,一是二手房原值的確認問題,商品房確認相對容易一些,但也需查找大量紙質發(fā)票和憑證;房改房的原值確認幾乎不可能,即便能夠確認,房改房的獲得成本也很大程度上是對以往低工資的一種補償,這導致個稅的稅基難以確認,即便確認了也需更謹慎的差異化政策;二是二手房個稅到底是地稅,還是中央-地方分享稅?理論上個稅是分享稅,實踐中未必,例如個稅中的儲蓄利息稅,全部劃歸國稅。以往涉及二手房的稅費,全部為地稅,因此從情理上說,二手房個稅應全額歸屬地方,但結果如何還存爭議。三是稅率執(zhí)行和稅收抵扣問題?;仡櫊I業(yè)稅也存在5年以上免征的差別化措施,因此二手房個稅的征收可能需謹慎考慮更多的差別化措施。

  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影響:盡管新政之后,房地產類上市公司大跌,但二手房交易與以新房開發(fā)為主的開發(fā)商不存在直接關系。

  對上市房企而言,2013年的營業(yè)收入仍取決于可獲得預銷的樓盤面積和價格;而資金成本的下降,可能構成影響房企盈利的決定性因素。

  對房地產市場的整體效應:一是新政力度雖大,但對抑制一線城市核心區(qū)的二手房價格,以及增加這些區(qū)域的新房供應,幾乎沒有實際意義;二是投資性需求將逐步淡出房地產市場,改善型和首次置業(yè)型的需求將成為房地產需求的主流;三是房地產銷售領域的去金融化進程將進一步加速,購房自籌資金比例將持續(xù)上升;四是一二線城市的中等收入階層是這次個稅新政的主要受損群體,該群體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將繼續(xù)下降。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