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本報對龍華新區(qū)兩處小產權房違法銷售的情況進行報道后,引起龍華新區(qū)規(guī)劃土地監(jiān)察大隊高度重視,該大隊日前已聯合民治、龍華辦事處查違辦對本報曝光的“時代青年公寓”和龍華玉翠新村5號、7號兩處樓房開展現場核查,還將責成民治、龍華辦事處查違辦依法查封兩處涉事違規(guī)銷售小產權房并安排專人蹲守。同時,要求各辦事處對轄區(qū)違法建筑非法買賣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確保及時發(fā)現、制止非法買賣小產權房行為。
記者從民治辦事處了解到,位于民治社區(qū)塘水圍二區(qū)的“時代青年公寓”系違法建筑,經查《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查系統(tǒng)及民治辦事處違法建筑普查成果圖》,該建筑于2009年11月14日進行了普查申報,建筑物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層高10層,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昨日,民治辦事處查違辦在現場未發(fā)現售樓處,但有相關的廣告牌,執(zhí)法人員當場依法沒收廣告牌14塊,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銷售行為。目前,執(zhí)法人員已對該建筑未出售的套房進行了查封。
針對被曝光的龍華玉翠新村小產權房,龍華辦事處重拳出擊,于昨日出動25名執(zhí)法隊員對華聯社區(qū)玉翠新村5號、7號“售樓處”進行查封,并扣押辦公用品及全部廣告宣傳單。龍華辦事處執(zhí)法隊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xù)加大打擊力度,保持打擊違法銷售小產權房的高壓態(tài)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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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今年龍華新區(qū)商品房價格不斷上揚,被民間稱為小產權房的違建房價格也不斷水漲船高。記者近日前往龍華新區(qū)龍華辦事處、民治辦事處暗訪調查發(fā)現,小產權房違規(guī)銷售在近幾個月來有抬頭現象,部分地段的小產權房已經賣到單價一萬元每平米,銷售期間并未見到有關部門前來查處。有律師表示,小產權房交易屬違法,即使有律師從中公證,也不具備法律效力,消費者購買無產權證明的違建房有極高的法律風險,最后很可能錢房兩空。
龍華多個小產權房公開叫賣 違建公寓單價過萬
違建公寓單價過萬
在龍華新區(qū)民治大道萬眾城旁,一處名為“時代青年公寓”的違建房正在熱銷,單價超過一萬元每平方米。派傳單的業(yè)務員將記者領至6樓一處隱蔽的“售樓處”,多名售樓員將記者包圍,踴躍地帶記者看房。一名女業(yè)務員告訴記者,該樓房沒有房產證,屬于小產權房。
據了解,該違建房樓高10層,每層有29套房,面積從約20平米至80余平米不等,單價一萬元出頭。
“買小產權房有法律保障嗎?怎么簽合同?”記者問道。售樓小姐說:“我們劉老板從水尾村買了這塊地,蓋好房子出售,如果要買的話,只有律師公證書,其他的沒有?!笔蹣切〗銓⒁豁迟Y料交給記者看,其中有一頁就是房東劉某向區(qū)有關部門申報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清單”,該頁再次證明了房屋的違法建筑性質。售樓小姐見記者猶豫不決,其補充稱:“買房還可以貸款,年利息為貸款額的10%―15%,最多貸款3年?!背速彿靠钔猓€要交天然氣開通費用4500元,以及律師公證費1000元。
在時代青年公寓樓下,又有一名業(yè)務員舉著牌子在路邊售樓,仍然是違建房,銷售的樓房為一棟典型的10層農民房,廣告標語為“民治地鐵口大潤發(fā)對面電梯房,25.8萬拎包即住”,且為“本地房東直售”,該業(yè)務員稱:“最近龍華房價大漲,所以老板選擇這個時候銷售”。
開盤一月勁銷七成
龍華玉翠新村5號、7號兩棟握手樓正在熱銷,為今年剛剛竣工的違建房,每棟高11層,約有100余套房源。售樓小姐稱,從今年7月份新開盤至今,幾乎已經賣完,只剩下3成房源在售。該樓房售樓處就在一樓大堂,只有一張沙發(fā)和幾名業(yè)務員,與其他小產權房比稍顯“低調”。
據了解,該違建樓同樣沒有房產證,今年年初違法搶建封頂后開售,開發(fā)商為個人。而客戶買房只有一張律師公證書,該公證還要額外掏500元給律師事務所。售樓小姐稱:“我們房子不愁賣,價格公道,視野好,要買的話抓緊付10萬元定金,余款一周內結清?!?/p>
律師表示小產權房買賣違法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孫龍杰律師表示,律師為違法小產權房買賣做“見證”無法律效力,從法律角度講,律師見證內容應該具有合法性,而小產權房買賣本身就非法,所以見證的合同無效。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設住宅,有關部門不得向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fā)放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p>
開盤一月勁銷七成
龍華玉翠新村5號、7號兩棟握手樓正在熱銷,為今年剛剛竣工的違建房,每棟高11層,約有100余套房源。售樓小姐稱,從今年7月份新開盤至今,幾乎已經賣完,只剩下3成房源在售。該樓房售樓處就在一樓大堂,只有一張沙發(fā)和幾名業(yè)務員,與其他小產權房比稍顯“低調”。
據了解,該違建樓同樣沒有房產證,今年年初違法搶建封頂后開售,開發(fā)商為個人。而客戶買房只有一張律師公證書,該公證還要額外掏500元給律師事務所。售樓小姐稱:“我們房子不愁賣,價格公道,視野好,要買的話抓緊付10萬元定金,余款一周內結清。”
律師表示小產權房買賣違法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孫龍杰律師表示,律師為違法小產權房買賣做“見證”無法律效力,從法律角度講,律師見證內容應該具有合法性,而小產權房買賣本身就非法,所以見證的合同無效。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設住宅,有關部門不得向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fā)放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